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date
Aug 8, 2023
slug
1691503284
status
Published
tags
形势政策
summary
《通知》要求 App 主办者应由 ISP 或应用分发平台, 通过国家 ICP 备案系统提交材料, 内容包括主办者身份, 包名, 公钥或 MD5 等, 如涉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还需外加前置审核材料.
APP 和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并链接备案系统网址. 未备案的 APP, ISP 不得提供网络接入, 平台不得分发, 终端厂商不得预置. 存量 App 应在 2024 年 3 月前备案, 其中已履行网站备案的仅需补报 App 相关信息. 新 App 应先备案后开展业务.
type
Post
概述
8 月 4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App 主办者应由 ISP 或应用分发平台, 通过国家 ICP 备案系统提交材料, 内容包括主办者身份, 包名, 公钥或 MD5 等, 如涉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还需外加前置审核材料.
APP 和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并链接备案系统网址. 未备案的 APP, ISP 不得提供网络接入, 平台不得分发, 终端厂商不得预置. 存量 App 应在 2024 年 3 月前备案, 其中已履行网站备案的仅需补报 App 相关信息. 新 App 应先备案后开展业务.
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有关要求, 制定印发《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调研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 App)有关情况, 在广泛征集 App 主办者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 App 备案工作, 着力提升对 App 监管效能, 促进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 助力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二、App 备案是指什么?
自 2000 年起,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规定, 电信主管部门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开展备案核准工作(即 ICP 备案). 经过 20 多年的持续优化完善, 已形成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三级架构的 ICP 备案核准管理体系, 运行机制成熟稳定高效, 对促进互联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 App 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 Ap p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 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
三、怎样办理 App 备案?
为方便 App 主办者办理备案, App 主办者在填写有关备案材料并实名核验后, 由其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或应用分发平台通过 "国家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系统" (即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备案系统), 向 App 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App 主办者无需到通信管理局窗口排队办理.
同时, 为降低主办者负担, 减少信息填报量, App 备案信息沿用了原有网站备案信息, 对于已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主办者, 不需要重新填报主体身份信息, 仅需补充 App 有关信息即可.
四、如何获取备案结果?
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 App 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 材料齐全并准确的, 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发放备案编号, 并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 主办者也可以通过备案系统网站 http://beian.miit.gov.cn 自行查询. 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 省级通信管理局不予备案, 并说明理由.
此外, App 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 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 App 备案编号.
五、App 需要何时完成备案?
综合考虑 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实际业务情况, 《通知》中预留了 10 个月时间作为 App 备案工作的过渡期.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3 月底, 《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 App 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底, 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 App 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 App, 应先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六、有关单位还须遵守的其他要求
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App 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App 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 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 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 防止信息扩散, 保存有关记录, 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一图读懂 App 备案
参考资料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一图读懂APP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竹新社 - Telegram